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境内A股、B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证券部工作团队;
(二)公司上市满一年;
(三)上市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注:本次评价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以上条件的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二、申报方式
各会员单位登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申报系统”(网址:http://pj.capco.org.cn/)进行注册申报。

  1. 三、申报内容

申报系统中填报的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公开披露的数据和实际情况填写,主要填报内容包括: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监督培训、获表彰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 四、申报时间

2024年申报工作于10月11日启动,10月25日前完成提交。